Toggle navigation
网站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服务范围
业务范围
核心客户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案例分析
税务咨询与筹划
在线留言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主页
>
政策解读
>
政策法规
川地税函〔2004〕323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07 15:47:19
admin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地税函〔2004〕323号 2004年7月29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交期限的确定……(更多内容请访问百度云盘下载阅读:
川地税函〔2004〕323号
)
推荐新闻
国务院参事:房产税推进将会有大动作
中国3月起将停止企业年检 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
我所领导应邀前往绵阳市某集团公司开展“营改增”政策培训
祝贺绵阳科发集团新个税法培训交流会圆满结束
业务范围
网站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服务范围
业务范围
核心客户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案例分析
税务咨询与筹划
在线留言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0816-2350726
周一至周五 08:30~17:30